□秦小建
依法治国已然确立为我们国家发展的战略方向,作为未来法律人,今日法科学生,如何做好准备?听听法学院青年教师秦小建博士的声音
最深邃的风景,是对法学之道的孜孜追求。依我个人愚见,法学之道,不在于雄辩的口才,不在于敏锐的思维,也不在于严谨的逻辑,而内在的决定于中和的气度。法学直面人类因自私、懒惰、贪婪与暴虐而引发的矛盾与冲突,致力于探求和建构人类共存与合作的秩序。既然人类的自私、懒惰、贪婪与暴虐永不可消除,那么人类秩序如何可能?法律可消除丑恶,但能否带领人类通向美好?这一追问,是对法律的意义之问,它超越了如何消除丑恶的技艺之学,而直指作为意义之学的法学。
作为意义之学,首先要求作为主体的法律人是要有意义的。法律人的意义,往高了讲,是对公平正义的坚守,是对道德法则的信仰。不过,这种高层次的意义追求,可能因为抽象而变得空洞,更可能因无法与个体所处的生活情境融合而变得虚幻,进而让人失望。而我们所能做的,便是着眼于可以把握且可以改变的,那就是对自身品格和气质的塑造,培养一种中和的气度。“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者,天下之大本,和者,天下之达道。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在我看来,法律人中和的气度就是两个词:不走极端,学会宽容。
这种中和的气度,于今身处浮华和躁动的当下,于诸种思潮激烈碰撞、社会律动把脉不定的转型期,于历史的忧思与未来的迷茫之间,愈显弥足珍贵。它谆谆告诫我们:年轻人可以张扬,但不可张狂;可以果敢,但不可轻浮;可以冲动,但不可鲁莽;可以信奉,但不可盲从;可以热情,但不可情绪化;可以做梦,但不可异想天开;可以个人英雄主义,但不可忘兼济天下;可以不伟大,但不可自认渺小……在对待法学学习时,中和的气度表现为:不为批判而批判,不为立场而立场。在批评时,要依据可经证实的事实来批评,同时接受别人的反批评;在讨论时,不能做文革的遗老遗少,动不动就对观点不同者扣上大帽子甚至人身攻击。之所以强调这一点,不仅是因为理性自由的讨论和批评,是法学学习的重要路径;更是因为,这种非理性的走极端和不宽容,已经充斥于社会的各个角落,甚至在我们的课堂上也不少见,极大地损害了社会思想的进步。请记住,社会科学,尤其是法学,是以人、及由人组成的社会为关照对象,人性的多元决定了社会的多元,也决定了在社会科学和法学中,很少有绝对正确不容置疑的真理。当有人宣称他掌握了真理,在我看来,他便是最大的谬误,同时也是最值得警惕的。
在如何对待大学生活这一问题时,中和的气度表现为,在人生的一个阶段就做这个阶段应该做的事情,凡事不能急于求成。我把这种状态称为“合乎自然的发展”,这是在PG电子麻将胡了平台这些年我的恩师教给我的一个体会最深的人生智慧。大学是青春的爆发期。可是青春似乎总是“年少不经事,当时已惘然”。为什么青春总是伤感?总是让人那么唏嘘?我想,就是因为在大学这段青春岁月里,我们总是不做应该做的事,以至于错过太多的风景,最终只能留下遗憾。我们忙着逃课参加活动,我们忙着考各种证,我们忙着出去实习,我们忙着搞模拟面试,我们忙着参加公务员培训,等等……所有这一切似乎都有一个共同而冠冕堂皇的借口,现在就业这么难,我们要早点为找工作做准备——似乎大学就是个工作中介或培训机构。
那么,什么是应该做的事?至少有以下几点:多读几本提高人文素养的经典书,交几个知心朋友,锻炼体格,上好课,考好试;谈一场可以一起泡图书馆的恋爱(记住,是一场,不是几场)。尤其是读书,我们常说:“行万里路,读万卷书”。大学四年,行万里路不现实,读不同书却可以尝试一下,在书本中体验不曾经历的生活,从而使自己思想不断有深度。读书让人很平静,如果不平静,那就会平庸。就这么简单,做你该做的事,做好你该做的事,让一切顺其自然。总而言之,我们要的是具有主体意义的青春,而不是充满功利主义的青春。在功利主义横行的时代不那么功利,反而会成为最大的比较优势,这也许是一种最不功利的功利主义。
我想,大家都知道柏拉图的一句话:“我以为小鸟飞不过沧海,是因为小鸟没有飞过沧海的勇气。”在经历了这段心路曲折后,才能恍然明白,不是小鸟飞不过去,而是沧海的彼岸已然没有了你的“初心”。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编辑:
转载本网文章请注明出处